食品工廠得包括辦公室、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檢驗或研究室、包裝室、倉庫、機電室、鍋爐室、修護室、更衣洗手消毒室、餐廳、員工休息室、員工宿舍及廁所等。凡使用性質不同之場所,應個別設置或隔間獨立,其建築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牆壁與支柱: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等建築物之牆壁與支柱面應為白色或淺色,離地面至少一公尺以內之部分應使用非吸收性、不透水、易清洗之材料舖設,其表面應平滑無裂縫並經常保持清潔。 二、地面: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內包裝室建築物之地面,應採非吸收性、不透水且耐酸鹼、耐磨之材料舖設。地面應有良好之排水斜度及排水系統,無局部積水之虞。 三、屋頂或天花板:應為白色或淺色、易清掃、可防止灰塵積儲之構築,且不得有長黴或成片剝落等情形發生。食品暴露之正上方屋頂或天花板不得有結露現象,並保持清潔、良好維修之狀態。 四、光線:食品工廠之廠房除倉庫以外,其他各項建築物應有足夠的光線,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應保持二百米燭光以上,機器設備台面應保持一百米燭光以上。 五、通風:廠房建築物應通風良好,視需要裝設風扇、抽風機等有效換氣設備。且通風口應有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如有密閉之加工室或包裝室,則應有空調設備。 六、出入口、門窗及其他孔道:應以非吸收性、易清洗、不透水堅固材料製作,並應設置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 七、排水系統:應有完整暢通之排水系統,排水溝應有濾除固體廢棄物之設施,出口處並應有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 八、倉庫:原料倉庫及成品倉庫應分別設置或予獨立,庫內地面應較庫外為高,並採用不透水材料建築,庫內所設之棧板須足以配合存貨及生產作業之需要。 九、廁所: (一) 應與製造、調配、加工或貯存食品之場所完全隔離。其建築地點應距水井 (源) 十五公尺以上。 (二) 應採沖水式,並採用不透水、易洗不納污垢之材料建造,且隨時保持清潔。 (三) 應有良好之通風、採光、防蟲、防鼠等設施,並備有流動自來水、清潔劑、烘手器或擦手紙巾等之洗手及乾手設施。 (四) 應有『如廁後應洗手』之標示。
根据食品工厂建筑及设备之设置标准第5条,我来逐条解释: 一、牆壁與支柱:建筑物的墙壁和支柱应使用易清洗的材料,表面应平滑无裂缝且经常保持清洁。 例: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和支柱应使用不透水的材料,如不锈钢板,以确保易于清洁和卫生。 二、地面: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使用非吸收性、不透水、耐酸碱和耐磨的材料,同时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例: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可以铺设耐酸碱的环氧地坪,以保证地面的耐磨性和易清洁性,并具备排水斜度和排水系统,以防止局部積水。 三、屋頂或天花板:屋顶或天花板应为白色或浅色、易清洁、可防止灰尘积聚,且不得有霉菌或成片脱落等问题。 例:食品工厂的屋顶或天花板可以使用可以清洁的材料,如白色的聚碳酸酯板,以确保清洁、防尘和可维护性。 四、光線:建筑物内部工作台面或设备台面的照明亮度应满足规定的标准,工作台面应保持200勒克斯以上的光照强度,设备台面应保持100勒克斯以上的光照强度。 例:在食品生产线上,工作台面应有充足的照明,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通風:建筑物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可以安装风扇、排风机等有效的通风设备,并且通风口应有防止病媒侵入的设施。 例:食品加工车间应配备通风设备,如排风机,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和防止病媒侵入。 六、出入口、門窗及其他孔道:出入口、门窗和其他孔道应使用非吸收性、易清洗、不透水且坚固的材料制作,并且应设置防止病媒侵入的设施。 例:食品工厂的出入口和门窗可以采用不锈钢或塑料材料制作,以确保易清洁和防止病媒侵入。 七、排水系統:建筑物应有完整畅通的排水系统,排水渠应设有过滤固体废物的设施,并且出口处应设置防止病媒侵入的设施。 例:食品工厂的排水系统应设有过滤网,以防止固体废物进入排水系统,同时出口处可以设置防虫网,以防止昆虫进入。 八、倉庫:原料倉庫和成品倉庫应分别进行设立或隔离,室内地面应较室外为高,并采用不透水材料建造。 例:食品工厂的原料和成品仓库应使用防潮、不透水的地坪材料,以提供良好的保管环境。 九、廁所:厕所应与食品加工区完全隔离,建筑地点应与水井(源)保持一定距离。厕所应安装冲水式马桶,并使用不透水、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保持清洁。厕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虫、防鼠等设施,并配备流动自来水、清洁剂、烘手器或纸巾等洗手和干手设施。厕所应设有“如厕后应洗手”的标志。 例:食品工厂的厕所应安装冲水式马桶,使用易清洁的材料,如陶瓷马桶,同时应配备洗手设施和干手设备,保持清洁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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