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藥事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准,擅自製造者。 二、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 三、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 四、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者。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藥事法 第20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37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alyssa11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偽藥定義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