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非農田排水之灌溉水質基準值檢測方式及品質管制作業準則 第 2 條

主管機關辦理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農田排水之水質檢測時,其採樣、保存及檢測方式如下: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河川、湖泊及水庫水質採樣通則(NIEA W104)與事業放流水採樣方法(NIEA W109)。 二、灌溉水質基準值管制項目與品質項目之檢測方式如附表一及附表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