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30

快速跳轉
  1. 1.放射性廢棄物貯存或處理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一、放射性廢棄物貯存或處理設施興建、擴建、擴增貯存設施容量或處理量,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位於國家公園。 (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三)位於重要濕地。 (四)位於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 (五)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 (六)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 (七)位於特定農區之農業用地,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 (八)設置貯存設施容量一千立方公尺以上、液體廢棄物處理設施每日處理量一百公秉或每月處理量二千公秉以上、壓縮設備每日處理量二十公噸以上。 二、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興建或擴增處理量。 三、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 四、用過燃料中期貯存設施。
  2. 2.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核能主管機關核准之研究用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設施或計畫,不用前項規定。
  3. 3.第一項開發行為於增加貯存設施容量或處理量後,符合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者,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其貯存設施容量或處理量不得原許可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根據提供的文本,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核定名詞
  • 名詞
  • 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30 條規定:「放射性廢棄物貯存或處理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一、放射性廢棄物貯存或處理設…」(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3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