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央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會設會計室及人事室,各置主任一人,薦任,分別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統計及人事管理事項,其所需佐理人員,由本規程所定員額內調充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