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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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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應用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產業資訊蒐集、分析及利用之研究。 二、景觀綠美化技術開發及應用之研究。 三、花卉產品開發及加值利用之研究。 四、花卉產業經營管理技術之研究。 五、花卉綠色照護技術開發及產業應用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花卉產業應用試驗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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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第 6 條規定:「產業應用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產業資訊蒐集、分析及利用之研究。 二、景觀綠美化技術開發及應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