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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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應用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產業資訊蒐集、分析及利用之研究。 二、景觀綠美化技術開發及應用之研究。 三、花卉產品開發及加值利用之研究。 四、花卉產業經營管理技術之研究。 五、花卉綠色照護技術開發及產業應用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花卉產業應用試驗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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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