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處務規程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油氣發展及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石油、天然氣之政策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及推動。 二、石油、天然氣供需之規劃及穩定供應措施之研訂。 三、石油事業之許可、管理、輔導及監督。 四、石油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五、加油(氣)站、石油輸儲設施與油品品質查驗之監督及管理。 六、天然氣事業之登記、許可與經營業務之監督管理及查核。 七、氫能技術之研發及推動。 八、地熱能推廣目標、獎勵機制之推動及躉購費率之擬訂。 九、油氣、氫能及地熱能之國際合作。 十、其他有關油氣、氫能及地熱能管理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