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證照檢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汽車考驗員及檢驗員之檢定。 二、汽車修護技工之考驗。 三、考驗及檢定法規、標準之研擬。 四、考驗及檢定試務之辦理。 五、證照事務之管理。 六、其他有關證照檢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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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檢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汽車考驗員及檢驗員之檢定。 二、汽車修護技工之考驗。 三、考驗及檢定法規、標準之研擬。 四、考驗及檢定試務之辦理。 五、證照事務之管理。 六、其他有關證照檢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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