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綜規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漫畫博物館籌設之相關組織行政、程序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二、跨各組室合作規劃辦理事項。 三、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 四、場館之租借、委外經營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綜合行政業務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綜規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漫畫博物館籌設之相關組織行政、程序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二、跨各組室合作規劃辦理事項。 三、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 四、場館之租借、委外經營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綜合行政業務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