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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診療師證書與執業執照及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標準規費收費額如下: 一、請領、換發或補發植物診療師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二、請領、換發或補發植物診療師執執照,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請領、換發或補發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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