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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測驗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領、換或補發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合格證書時,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一百元。
  2. 基於推廣傳統狩獵文化之需,初次申請領證時,免收合格證書費,期限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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