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課税年度的税項扣減
第90條
載有關於就自2007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稅年度扣減物業稅、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條文。
税務條例 第90條
2007/08課税年度的税項扣減
載有關於就自2007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稅年度扣減物業稅、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條文。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