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税務條例 第3條

税務條例 第3條

第3條

如該具資格專利的相應本地專利,是原授標準專利申請或短期專利申請——該相應本地專利或其任何專利的分開申請,並未被放棄、拒絕或撤回。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