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第1條
在本命令中 —— 2001 課稅年度 (2001 tax year)指在2001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稅年度; 適當份額 (appropriate proportion)就任何已與配偶根據本條例第41(1A)條就2001課稅年度選擇根據本條例第7部接受評稅的人而言,指就該課稅年度根據本條例第43條應向該人及其配偶徵收的稅項款額中,根據本條例第43條應向該人徵收的部分所佔的份額。
稅款豁免(2001課稅年度)令 第1條
釋義
在本命令中 —— 2001 課稅年度 (2001 tax year)指在2001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稅年度; 適當份額 (appropriate proportion)就任何已與配偶根據本條例第41(1A)條就2001課稅年度選擇根據本條例第7部接受評稅的人而言,指就該課稅年度根據本條例第43條應向該人及其配偶徵收的稅項款額中,根據本條例第43條應向該人徵收的部分所佔的份額。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