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如無法斷定該人在哪一方有重要利益中心,或該人在任何一方均沒有可供其使用的永久性住所,則該人須當作只是其慣常居所所在的一方的居民;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羅馬尼亞)令 (b)
如無法斷定該人在哪一方有重要利益中心,或該人在任何一方均沒有可供其使用的永久性住所,則該人須當作只是其慣常居所所在的一方的居民;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