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羅馬尼亞)令 第8條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羅馬尼亞)令 第8條

第8條

凡因支付人與實益擁有人之間或他們兩人與某其他人之間的特殊關係,以致就有關債權所支付的利息的款額,在顧及該債權下,屬超出支付人與實益擁有人在沒有上述關係時會議定的款額,則本條的規定只適用於該議定的款額。在此情況下,多付的部分仍須在充分顧及本協定的其他規定下,按照每一締約方的法律徵稅。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附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羅馬尼亞關於對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的協定》第一至二十八條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