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49(1A)條作出的宣布
第3條
(1) 為施行本條例第49(1A)條,現宣布 —— (a) 已訂立載於《協定》及《議定書》的安排;而 (b) 該等安排的生效是屬於有利的。 (2) 《協定》的文本,載錄於附表第1部。 (3) 《議定書》的文本,載錄於附表第2部。
稅務(關於收入及資本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及規避繳稅)(塞爾維亞共和國)令 第3條
根據第49(1A)條作出的宣布
(1) 為施行本條例第49(1A)條,現宣布 —— (a) 已訂立載於《協定》及《議定書》的安排;而 (b) 該等安排的生效是屬於有利的。 (2) 《協定》的文本,載錄於附表第1部。 (3) 《議定書》的文本,載錄於附表第2部。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