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就在與締約一方或其政治分部或地方當局所經營的業務有關連的情況下提供的服務而取得的薪金、工資、退休金(包括整筆付款)及其他類似報酬。
稅務(關於收入及資本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及規避繳稅)(塞爾維亞共和國)令 第3條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就在與締約一方或其政治分部或地方當局所經營的業務有關連的情況下提供的服務而取得的薪金、工資、退休金(包括整筆付款)及其他類似報酬。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