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凡按照本協定的任何規定,某塞爾維亞居民所取得的收入或所擁有的資本獲豁免而無須在塞爾維亞徵稅,塞爾維亞在計算該居民其餘收入或資本的稅項的款額時,仍可將獲豁免的收入或資本計算在內。
稅務(關於收入及資本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及規避繳稅)(塞爾維亞共和國)令 第2條
凡按照本協定的任何規定,某塞爾維亞居民所取得的收入或所擁有的資本獲豁免而無須在塞爾維亞徵稅,塞爾維亞在計算該居民其餘收入或資本的稅項的款額時,仍可將獲豁免的收入或資本計算在內。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