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在本部中,凡提述本部,即包括附表1A及根據第37ZW條訂立的任何附屬法例。
入境條例 第2條
在本部中,凡提述本部,即包括附表1A及根據第37ZW條訂立的任何附屬法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