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本規例不適用於在憑藉從政府取得的租契或許可證而持有的圍封土地上販賣的小販。
小販規例 第3條
本規例不適用於在憑藉從政府取得的租契或許可證而持有的圍封土地上販賣的小販。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