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適用於官方汽車及公務人員
第3條
(1) 本條例適用於官方汽車,猶如本條例適用於不屬官方汽車的汽車一樣。 (2) 本條例適用於公務人員,猶如本條例適用於不屬公務人員的人一樣。 (3) 在本條中 —— 公務人員 (public servant)指從事以下機構的公共服務的人員 —— (a) 特區政府;或 (b)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中的任何一個。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 第3條
本條例適用於官方汽車及公務人員
(1) 本條例適用於官方汽車,猶如本條例適用於不屬官方汽車的汽車一樣。 (2) 本條例適用於公務人員,猶如本條例適用於不屬公務人員的人一樣。 (3) 在本條中 —— 公務人員 (public servant)指從事以下機構的公共服務的人員 —— (a) 特區政府;或 (b)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中的任何一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