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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 第3條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 第3條

第3條

如有以下情況,警務處處長即視為已收到電子紀錄 —— (a) 該電子紀錄是按照第(2)(b)款發送的; (b) 資訊系統接受該電子紀錄;及 (c) 資訊系統產生一項紀錄,確認接受該電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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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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