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考評局的帳目及經簽署的帳目報表須由該名獲委任的核數師審計,該核數師須核證該帳目報表,並附加其認為適當的報告(如有的話)加以規限。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 第3條
考評局的帳目及經簽署的帳目報表須由該名獲委任的核數師審計,該核數師須核證該帳目報表,並附加其認為適當的報告(如有的話)加以規限。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