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上訴委員會席前的每項問題,須以主席及聆訊上訴的委員的過半數意見裁定,但法律問題則須由主席裁定;如票數均等,則主席有權投決定票。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第3條
上訴委員會席前的每項問題,須以主席及聆訊上訴的委員的過半數意見裁定,但法律問題則須由主席裁定;如票數均等,則主席有權投決定票。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