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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1條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1條

第1條

如有人根據第22或23段,就大型維修工程採購作出申報,管理委員會須保存該申報的文本,保存期為就該項採購訂立合約當日後的6年。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2分部 — 負責人作出申報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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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