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除非第2類大額採購符合以下條件,否則經理人不得就該類採購訂立任何合約 —— (a) 有關採購符合與其相關的工作守則; (b) 有關採購以招標承投方式進行; (c) 就該項採購提交的每份投標書(不論是否獲採納),均由以下決議決定 —— (i) 如有法團——法團決議;或 (ii) 如沒有法團——業主決議;及 (d) 屬有關合約的另一方的投標人的投標書,經(c)分節所述的方式決定而獲採納。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1條
除非第2類大額採購符合以下條件,否則經理人不得就該類採購訂立任何合約 —— (a) 有關採購符合與其相關的工作守則; (b) 有關採購以招標承投方式進行; (c) 就該項採購提交的每份投標書(不論是否獲採納),均由以下決議決定 —— (i) 如有法團——法團決議;或 (ii) 如沒有法團——業主決議;及 (d) 屬有關合約的另一方的投標人的投標書,經(c)分節所述的方式決定而獲採納。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