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以下所有條件獲符合,某人即可駕駛或使用任何私家車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而不會違反第52(3)(a)條 —— (a) 該私家車是網約車車輛; (b) 該人是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持有人; (c) 該項服務是透過持牌平台預約的。
道路交通條例 第1條
如以下所有條件獲符合,某人即可駕駛或使用任何私家車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而不會違反第52(3)(a)條 —— (a) 該私家車是網約車車輛; (b) 該人是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持有人; (c) 該項服務是透過持牌平台預約的。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