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 —— (a) 有人駕駛或使用某網約車車輛,提供某項網約車載客服務,而該項服務,是透過某名網約車服務持牌人的持牌平台預約的;及 (b) 該名駕駛或使用該車輛的人,並非該車輛的登記車主, 該名持牌人即屬犯罪。
道路交通條例 第1條
如 —— (a) 有人駕駛或使用某網約車車輛,提供某項網約車載客服務,而該項服務,是透過某名網約車服務持牌人的持牌平台預約的;及 (b) 該名駕駛或使用該車輛的人,並非該車輛的登記車主, 該名持牌人即屬犯罪。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