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第(1)款所指的命令可無條件地作出,或按原訟法庭認為公正的條款及條件作出。
高等法院條例 第2條
第(1)款所指的命令可無條件地作出,或按原訟法庭認為公正的條款及條件作出。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