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根據第(1)款作出的命令 —— (a) 可按原訟法庭認為公正的條款及條件作出;及 (b) 可訂定該項命令在一段指明期間完結後失效,但如無訂定,則命令無限期有效。
高等法院條例 第3條
根據第(1)款作出的命令 —— (a) 可按原訟法庭認為公正的條款及條件作出;及 (b) 可訂定該項命令在一段指明期間完結後失效,但如無訂定,則命令無限期有效。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