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
在第(1)款中,受影響的人 (affected person)指 —— (a) 是或曾經是任何無理纏擾的法律程序的一方的人;或 (b) 曾直接蒙受該等法律程序所導致的不利影響的人。
高等法院條例 第5條
在第(1)款中,受影響的人 (affected person)指 —— (a) 是或曾經是任何無理纏擾的法律程序的一方的人;或 (b) 曾直接蒙受該等法律程序所導致的不利影響的人。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