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在任何休庭期內作出的每一作為、事宜或事情,在各方面均屬有效,猶如是在休庭期外作出的一樣。
高等法院條例 第2條
在任何休庭期內作出的每一作為、事宜或事情,在各方面均屬有效,猶如是在休庭期外作出的一樣。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