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人在管限規則方面的契諾
第24條
如註冊計劃的管限規則沒有明文載明核准受託人的契諾,而該契諾是具有與附表5所指明的與核准受託人就該註冊計劃履行受信責任、執行或行使其職能有關的隱含契諾相同或大致相同的效力的,則該等管限規則在猶如已明文載明該附表中的隱含契諾的情況下適用,而該等管限規則中宣稱有其他效力的相反條文均屬無效。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第24條
受託人在管限規則方面的契諾
如註冊計劃的管限規則沒有明文載明核准受託人的契諾,而該契諾是具有與附表5所指明的與核准受託人就該註冊計劃履行受信責任、執行或行使其職能有關的隱含契諾相同或大致相同的效力的,則該等管限規則在猶如已明文載明該附表中的隱含契諾的情況下適用,而該等管限規則中宣稱有其他效力的相反條文均屬無效。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