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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第34ZZB條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第34ZZB條

就某些實體行使的查察及調查的權力

第34ZZB條

(1) 除非屬以下情況,否則查察員無權根據第34ZR條,要求第(3)款指明的實體披露關乎該實體的客戶的事務的任何資料,或交出關乎該事務的任何紀錄或文件 —— (a) 該查察員是該實體的有關主管當局;或 (b) 該查察員信納為了確定第34ZQ(2)條指明的事宜,有必要披露該資料或交出該紀錄或文件,並以書面向該實體核證該查察員信納該情況。 (2) 除非屬以下情況,否則調查員無權根據第34P或34ZU條,要求第(3)款指明的實體披露關乎該實體的客戶的事務的任何資料,或交出關乎該事務的任何紀錄或文件 —— (a) 該調查員是該實體的有關主管當局;或 (b) 該調查員 —— (i) 有合理因由相信,該客戶可能是能夠提供關乎被調查的事宜的資料的人;及 (ii) 信納為了進行該調查,有必要披露該資料或交出該紀錄或文件,並以書面向該實體核證該調查員信納該情況。 (3) 上述實體是 —— (a) 認可財務機構; (b)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附表1第1部第1條所界定的持牌法團; (c)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獲授權的保險人; (d) 《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2(1)條所界定的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或 (e) 《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2(1)條所界定的持牌保險經紀公司。 (4) 在本條中 —— 有關主管當局 (relevant authority) —— (a) 就第(3)(a)款指明的實體而言,指 —— (i) 金融管理專員;或 (ii) 金融管理專員根據第34O(2)(b)、34ZQ(1)(b)或34ZT(1)(b)條指示的人; (b) 就第(3)(b)款指明的實體而言,指 —— (i)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 (ii)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根據第34O(2)(b)、34ZQ(1)(b)或34ZT(1)(b)條指示的人;或 (c) 就第(3)(c)、(d)或(e)款指明的實體而言,指 —— (i) 保險業監管局;或 (ii) 保險業監管局根據第34O(2)(b)、34ZQ(1)(b)或34ZT(1)(b)條指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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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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