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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1條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1條

第1條

在將某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首次在直接促銷中使用時,資料使用者須告知該當事人,如該當事人要求該資料使用者停止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該資料,該資料使用者須在不向該當事人收費的情況下,停止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該資料。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2分部 — 在直接促銷中使用個人資料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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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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