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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1A條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1A條

第1A條

第(1)款所指的執行通知須 —— (a) 述明專員持有第(1)款提述的意見,以及專員持有該意見的理由; (b) 指明 —— (i) 專員認為正在或已遭違反的規定;及 (ii) 構成該項違反的作為或不作為; (c) 指明有關資料使用者須採取甚麼步驟(包括停止任何作為或行為)以糾正該項違反,以及(如適當的話)防止該項違反再發生; (d) 指明須於何日或之前採取該等步驟;及 (e) 附有本條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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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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