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在以下情況,個人資料獲豁免而不受第3保障資料原則的條文所管限 —— (a) 該資料的使用包含向第(1)款所提述的資料使用者披露該資料;及 (b) 作出該項披露的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並合理地相信)發表及播放(不論在何處及藉何方法)該資料(不論是否實際有發表或播放該資料)是符合公眾利益的。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2條
在以下情況,個人資料獲豁免而不受第3保障資料原則的條文所管限 —— (a) 該資料的使用包含向第(1)款所提述的資料使用者披露該資料;及 (b) 作出該項披露的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並合理地相信)發表及播放(不論在何處及藉何方法)該資料(不論是否實際有發表或播放該資料)是符合公眾利益的。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