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凡因有關的個人資料不準確而發生第(1)款所提述的違反規定事項,並因此而導致有關的個人蒙受該款所提述的損害,則不得就緊接本條開始實施後1年期屆滿前的任何時間所發生的損害,根據該款獲支付補償。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4條
凡因有關的個人資料不準確而發生第(1)款所提述的違反規定事項,並因此而導致有關的個人蒙受該款所提述的損害,則不得就緊接本條開始實施後1年期屆滿前的任何時間所發生的損害,根據該款獲支付補償。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