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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6條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6條

豁免徵稅

第6條

(1) 專員豁免繳交《稅務條例》(第112章)下的徵稅。 (2) 為免生疑問,現聲明︰第(1)款不適用於第1(3)條所提述的由專員的資源撥付予專員的薪酬、利益或開銷費,亦不就該等薪酬,利益或支出而適用。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附表2 — 專員的財務事宜等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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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