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士的法律責任不受影響的規定
第7條
本條例的規定並不解除,亦不得當作解除出讓人、承讓人或任何根據或依據押記出售業務的人所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 第7條
有關人士的法律責任不受影響的規定
本條例的規定並不解除,亦不得當作解除出讓人、承讓人或任何根據或依據押記出售業務的人所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