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註冊紀錄冊內須記入 —— (a) 處長就發給或拒絕發給植物品種權利授權證所作的每個決定的通告; (b) 訂明的詳情或本條例規定須記入的詳情;及 (c) 與植物品種或植物品種權利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及資料而處長覺得將其記入註冊紀錄冊內屬重要或有用者。
植物品種保護條例 第2條
註冊紀錄冊內須記入 —— (a) 處長就發給或拒絕發給植物品種權利授權證所作的每個決定的通告; (b) 訂明的詳情或本條例規定須記入的詳情;及 (c) 與植物品種或植物品種權利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及資料而處長覺得將其記入註冊紀錄冊內屬重要或有用者。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