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愉景灣隧道及連接道路條例 第10條

愉景灣隧道及連接道路條例 第10條

第10條

根據本條同意的任何使用費或費用,即為當其時可就整條隧道及連接道路徵收的最高使用費或費用。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IV部 — 隧道區的經營及維修以及有關事宜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