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
如運輸署署長如此要求,公司須自費對由公司安裝以收取使用費的任何系統作出他所指明的任何改裝(可包括功能提升或加強)。
愉景灣隧道及連接道路條例 第14條
如運輸署署長如此要求,公司須自費對由公司安裝以收取使用費的任何系統作出他所指明的任何改裝(可包括功能提升或加強)。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