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註冊外觀設計條例 第2條

註冊外觀設計條例 第2條

第2條

以下各項須按照本條例及規則記入註冊紀錄冊 —— (a) 關乎外觀設計註冊申請的詳情,包括提交日期及優先權日期; (b) 註冊外觀設計的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 (c) 關乎影響註冊外觀設計及註冊申請的權利的交易、文書或事件的詳情,或關乎影響在註冊外觀設計及註冊申請下的權利的交易、文書或事件的詳情;及 (d) 處長認為合適的其他事宜。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VI部 — 雜項及行政方面的條文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