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危險貨物聲明 —— (a) 須就有關危險貨物,載有《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第5.4章規定的所有資料;及 (b) 須載有《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第5.4章規定的說明。
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 第4條
危險貨物聲明 —— (a) 須就有關危險貨物,載有《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第5.4章規定的所有資料;及 (b) 須載有《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第5.4章規定的說明。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