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中醫藥條例 第4條

中醫藥條例 第4條

第4條

為免生疑問,根據第(3)款刊登的公告並非附屬法例。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IX部 — 中醫的過渡性安排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