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本條關於國旗和其他國徽以及官方標誌或檢驗印章的條文,同樣適用於從徽章學的觀點看來是模仿該等國旗、國徽、標誌或印章的物事。
商標條例 第4條
本條關於國旗和其他國徽以及官方標誌或檢驗印章的條文,同樣適用於從徽章學的觀點看來是模仿該等國旗、國徽、標誌或印章的物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