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
在第(8)款中,附屬公司 (subsidiary)就法團而言,其涵義與附屬公司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5條就另一法人團體而言所具有者相同。
廣播條例 第9條
在第(8)款中,附屬公司 (subsidiary)就法團而言,其涵義與附屬公司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5條就另一法人團體而言所具有者相同。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