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節目服務牌照須當作是根據本條例批給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其新的有效期為 —— (a) (如該牌照是在緊接有關日期之前有效的)該牌照在緊接有關日期之前尚餘的有效期; (b) (如該牌照是在有關日期當日或之後生效的)該牌照在本會生效之日起計的有效期, 而本條例的條文須據此適用。
廣播條例 第3條
節目服務牌照須當作是根據本條例批給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其新的有效期為 —— (a) (如該牌照是在緊接有關日期之前有效的)該牌照在緊接有關日期之前尚餘的有效期; (b) (如該牌照是在有關日期當日或之後生效的)該牌照在本會生效之日起計的有效期, 而本條例的條文須據此適用。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